国药东风总医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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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药东风总医院 关于医院形象宣传片公开招标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2-10-11 浏览次数:

经医院研究决定,国药东风总医院拟拍摄医院形象宣传片一部,请符合条件的第三方影视公司参加竞标。现将招标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项目名称

国药东风总医院形象宣传片拍摄制作

、项目内容

1、拍摄主题

以国药东风总医院建院95年,特别是2017年划转国药集团5年以来的改革、转型、创新、高质量发展为主线,以历史的、现实的、发展的、前瞻性视角,运用视、听、语言、特效等多种表现方式,展示国药东风总医院深厚的人文底蕴、精湛的医疗技术、“好·快·高·省”的品质医疗服务、坚定的社会担当等三甲医院新形象。

2、拍摄及制作要求:

1)时长在10分钟以内;

2)结构(如片头、引子、正片、片尾等)及片长分配合理;

3)风格:画面影像节律动感,动态镜头自然流畅,背景音乐旋律优美,全片可观赏性强;

4)配音浑厚有力,符合宣传片整体风格;

5)拍摄设备:摄像机、灯光及录音器材、移动车(轨道)、大小摇臂、航拍器、延时拍摄等。

6参与竞标谈判前,投标方须提供一份30秒医院宣传片文案、拍摄脚本及视频成片。

a、文案语言精炼、表达准确、立意高远;

b、画面自然流畅、美观大气、格调高雅。

3、成片要求

1成片完整材料包括剧本文本、分镜头安排文本、所有拍摄的源视频素材、形象宣传片成片。

2合同签订完毕后根据进度完成剧本编创,通过医院审核后及时跟进现场拍摄、后期制作,并经医院审核定稿后将成片交付医院

3成片交付后两年内,根据医院要求,中标方负责免费修改成片。 

、资质审查

1、投标方企业必须是在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资产运营良好,不存在因借贷、担保等可能影响投标人履行本项目的情况;没有有损其经商声誉的记录,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。

2、投标方具备较强的独立影视制作能力,以影视制作为主营业务,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有本招标项目的经营许可内容。

3、投标方企业具有独立完成项目制作所需的专业技术装备、技术团队;拥有一支实践经验丰富、能在较长时间内集中对本项目开展工作的固定制作团队;具有独立完成中英文文案的能力。对本项目承诺有个性化特色的服务方案或优惠条款者优先。

4、近3年来,投标方独立拍摄并制作公立医院形象宣传片(提供相应形象宣传片样片),可优先考虑

5、项目主创团队需有拍摄制作形象宣传片的成功经验,主创团队独立拍摄制作作品若获省级以上宣传文化、广电行政部门荣誉者优先,并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。

6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,不得以外包、分包、转包等形式进行现场拍摄或后期制作。

7、未满足上述各项要求者,即未通过资格预审者,视作废标或违约,不再另行通知。

、材料递交

1、投标文件(一正二副)、资格预审文件(一正二副)密封,封面请注明“国药东风总医院形象宣传片拍摄项目”,并在封口上加盖公章。

2、递交时间:

即日起至2022年10月20日17:00,投标方可拨打电话报名参与竞标;

2022年10月21日至10月31日17:00投标方递交投标文件

3、递交方式:纸质版送至国药东风总医院行政楼二楼运营管理科(205,或将扫描件打包发送至邮箱QQ70674390   

4、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要求的竞标文件,不予受理。

5、投标方需提供投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,包括如下资料:

1)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、税务登记证副本2份,并加盖公司公章;

2)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、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;

3)项目报价书(含各项明细费用);

4)公司简介与业绩展示文件;

5)《形象宣传片拍摄制作项目方案》(提供10分钟以内PPT讲解课件),包括对医院概况认识项目需求理解、拍摄主题主线思路框架、项目流程、主创团队设施设备、项目亮点等内容;

7)投标方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(如税收证明、售后服务承诺等)。

注:以上资料每张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,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后方为有效,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。

、开标时间

1、具体开标时间另行通知。

2、开标时由国药东风总医院宣传科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启封投标文件。

3、如未中标,院方恕不解释原因。

4、中标公示结束后,双方签订项目合同。

、联系方式

地址:十堰市张湾区大岭路16号

邮编:442000

电话:13907280772

联系人:老师